学术动态
2012-10-24
文章来源:医药经济报 我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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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关于吸入笑气镇痛装置等76个产品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有9个,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有41个,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3个,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20个,其他3个。
江苏省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邹晓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分类界定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以前未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这一次调整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二是以前已经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了,但并未在全国统一,这一次进行了统一,并在类别上进行了明确;三是以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这一次明确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规范管理正当时
对医疗器械进行有效的监管和规范,是医械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通知》中对医械产品分类的明确界定将会促使我国医疗器械的分类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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